4月1日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正式发布
《关于阶段性放宽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的通知》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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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购房缴纳契税
和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支持
根据《通知》,2023年1月1日后因购买商品住房缴纳契税、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职工,可凭相关发票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以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发票注明的时间为准,提取金额不超过缴纳的契税与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
家庭代际互助提取
《通知》明确,对于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若本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后仍存在资金缺口,其父母或子女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协助还贷,提取金额上限为过去12个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通知》相关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来源:马鞍山发布
编辑:小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