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全国新设民营企业197.9万户,同比增长7.1%,超过过去3年平均增速。其中,新设“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民营企业83.6万户,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长最快,达到18.0%。为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今年4月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依托巨大的市场优势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发展中形成了市场反应快、决策效率高、激励相容等特点。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出口创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在科学素养、管理水平、领导能力、国际视野、社会责任等方面都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已有能力在前沿科技和尖端制造等领域开展国际竞争。我国民营企业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数量达数十家。
总结近年来我国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主要体现为三方面:一是加强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权利,加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二是完善市场机制,降低民营企业使用各种生产要素的成本,尤其是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地方管理部门越权、滥权等行为的治理,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种新形势、新趋势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国际上个别国家的逆全球化政策加剧了经济环境动荡,增加了民营企业的投资、运营、出口风险。智能化生产在推动效率提升的同时,也使不少没有能力进行智能化改造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退两难。个别地方依然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拖欠民营企业货款等行为,损害民营企业权益。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应对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方针政策,必须善用法治力量,破解发展难题,形成更多世界一流民营企业。
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竞赛。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不仅有利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也是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活力、吸引全球资本和中国本土企业深化合作、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举措。应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竞争力。目前,我国制造业实力雄厚,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中国制造优势不仅体现在价格方面,也在新的技术应用、消费者体验等方面走到了世界前列。本土的生产性服务业仍需加强,尤其是要培育更多能够引导民营企业洞悉产业发展规律、制定科学全球战略、开展海外投资与运营的服务业企业。在这方面,还需下一番功夫。
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的协调发展。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的健康发展,二者呈正相关关系。健康的民营企业使企业家拥有更多促进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经济资源,而民营企业家是否具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也对企业战略水平、文化塑造、上下游供应商及顾客关系维护具有重要影响。二者应相互促进,共同保障民营企业实现长远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实施,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新时代民营经济大有可为,必将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创”出新活力、“闯”出新优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作者尚会永 系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