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查严打涉海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为维护我市海上平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将统筹组织公安、海渔、海警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海违法犯罪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重点
1. 严查严打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的违法犯罪;
2. 严查严打伏季休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
3. 严查严打逃避监管运输、携带违禁物品及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违法犯罪;
4. 严查严打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5. 严查严打私拆渔船“北斗”通导设备等违法犯罪;
6. 严查严打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等违法犯罪;
7. 严查严打违规驾驶“三无”船舶、大马力摩托艇等参与违法犯罪;
8. 严查严打明知违法犯罪所得水产品或物品,参与收购、运输、仓储、销售,明知非法船只,参与提供码头停靠、维修改造、油料补给等违法犯罪。
二、法律后果
对上述行为,公安机关、海渔、海警机构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涉案船舶、工具及违法所得依法处置。情节轻微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海违法犯罪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3358770101(姜警官、微信同步)
四、公安机关、海警机构将与海渔、海事、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者依法严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5日
(丹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