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备案的通告

为规范建安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报备登记管理,严密防范违法违规飞行,现就全区范围内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实名登记报备及使用管理通告如下:

一、登记报备范围及对象

1、除军事类、警用、海关和应急管理任务专用机型外,其他无人机均属于民用范围,应按照要求进行实名登记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持有的植保、航拍、测绘等用途无人机均属登记对象。

2、建安区辖区内,已获得各类无人机驾驶执照的个人。

3、在建安区辖区内实施无人机飞行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航拍测绘、教学培训、农业植保、物流配送、应急救援、能源基础设施巡检、环境保护监测、影视媒体拍摄等使用场景。

4、在建安区辖区内开展与无人机设计、制造、销售(实体及电商平台)、仓储等环节相关的企业,须进行登记报备。

二、登记报备内容及方式

无人机、所有者的实名登记与飞行活动申报,应当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UOM平台)进行。

(一)无人机、无人机所有者登记报备

无人机所有者自行登录UOM平台网站进行实名登记。根据平台要求,个人用户实名登记需要准备身份证、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唯一产品识别码等信息。单位用户还需准备单位机构代码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提供使用单位及使用人联系方式。无人机所有者在UOM平台网站进行实名登记后,所有者仍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属地派出所进行报备;

(二)开展飞行活动申报

组织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通过平台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三)单位主体登记备案

开展无人机生产、销售、经营等业务企业应携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负责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地址名称、经营范围等涉及企业基础信息前往属地派出所进行核验并登记备案。

三、登记报备时限

新购买无人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主动实名登记,无人机销售企业应当主动提醒、积极协助购买者做好实名登记,设备转让、报废或信息变更须于7日内通过原登记平台办理手续,同时报备至属地派出所。

已购买未实名登记存量无人机应于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登记备案。

四、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实名登记和管理服务工作,对未实名登记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其他损害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附:建安区各派出所联系电话:

许由派出所0374-5190110 将官池派出所0374-5135911

张潘派出所0374-5697110 五女店派出所0374-5611756

陈曹派出所0374-5751110 小召派出所0374-5682110

苏桥派出所0374-5641001 河街派出所0374-5661102

桂村派出所0374-5712110 灵井派出所0374-5631110

椹涧派出所0374-5601110 榆林派出所0374-5621828

艾庄派出所0374-5741110 蒋李集派出所0374-7050110

新元派出所0374-5706110 昌盛派出所0374-5657110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2025年8月14日


附件:登记备案流程(参考)

一、实名登记流程

方法一:通过“UOM” 手机App进行

扫描下列二维码,安装“UOM” App

(一)注册登录账号并进入对应窗口

进入app后,选择「我要办事→实名登记」,进入「实名登记」窗口。

(二)填写信息

按照文字提示,逐步填写相关实名认证信息,并通过微信人脸识别验证。

根据要求登记无人机相关信息,并拍摄、上传无人机正面照片和产品序列号照片,即可完成无人机实名制登记。

方法二、通过UOM官网进行实名登记

(一)实名登记网址:
https://uas.caac.gov.cn/login

1、选择“免费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注册;

2、登录选择“实名登记”>“注册品牌无人机”,确认信息,点“下一步”,按步骤操作

3、完成注册后,可在实名登记页面中查询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人机,点击右侧“发送二维码”按钮,填写邮箱,下载附件并打印,将二维码粘贴至该无人机的机身上。

二、飞行申报流程

(一)空中管制空域。所有在适飞空域内高于120米以及在适飞空域外的无人机飞行任务都需要在UOM系统申请空域。(这里所指的120米是真高,无人机距离地表的真实高度)

(二)申请流程

1.需在民航局官网(https://uom.caac.gov.cn)进行。点击运行管理→飞行活动申请→一般飞行活动→新增。

2.提交信息。添加相关的信息后,选择添加航空器和操控员,框选申请的空域范围及填写最大飞行高度后,点击完成申请,即可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即可。

3.在“一般飞行活动”中查看审核情况,审批通过就可以合规飞行。


编辑/郭彩霞

责编/李晓宇

审核/张江岭 李敏

监制/张向朝

内容来源/建安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