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一鸣涉嫌诈骗案受害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通 告

2024年12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张一鸣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202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一鸣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投资医疗器械生意可以获得高额收益”“做资金过桥生意可以获得高额利息”为名,在怀化各区县向广大群众借款,所得资金用于自己借新还旧、个人高额消费等。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一鸣已于2024年12月23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为全面查清张一鸣的犯罪事实,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是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被犯罪嫌疑人张一鸣以“做医疗器械生意和资金过桥生意”为由借款,且尚未在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的受害人。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8日。

三、受理地点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中心一楼,联系人:陈警官,瞿警官,联系电话:15576582720)。

四、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二)本人被骗时与嫌疑人之间的社交聊天记录、涉及的电话号码、通话记录等能够证实案件发生的证据资料;

(三)与犯罪嫌疑人的转账记录(银行卡复印件、银行流水明细等),微信、支付宝等其他转账依据及其他能够证实收付款事实的书面材料(票据等)。

五、特别提醒

受害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进行办案登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相关参与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负。

请参与人员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干扰、阻碍登记工作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5月8日(百份以上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