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于都县城区供水价格有调整!

2025年8月1日起

(即2025年8月1日起用水量按调整后政策结算收费)

于都县中心城区水价将做统一调整

供水价格统一调整为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60元/吨

非居民用水价格2.08元/吨

特种用水价格8.00元/吨

据悉,我县中心城区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02年8月制定以来,已有23年未作调整。为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县发改委积极开展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了成本监审、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社会公告、价格听证等程序,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最终确定调价方案。

调价方案如下

将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经营和基建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五类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将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经营和基建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用水。

此外

居民生活用水

继续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每户年用水量

分三个级别水价

年用水量360吨以下部分执行一级用水价格1.60元/吨

年用水量360-480吨部分执行二级用水价格2.40元/吨

年用水量480吨以上部分执行三级用水价格4.80元/吨

阶梯水价以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执行周期,按超量累进加价方式计收水费,用水量在年度间不累积、不结转。

本次调整的水价均不含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依然根据《于都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于府办发〔2018〕57号)文件执行。

如对本次水价调整政策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雩山水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6238744或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6223800进行详细咨询。